手提行李

  • 重量限制

    每位頭等艙、公務艙旅客可攜帶兩件非托運行李,每件不超過8KG(17磅)。每位經濟艙旅客可攜帶一件非托運行李,重量不超過5KG(11磅)。


  • 體積限制

    每件非托運行李長、寬、高三邊不得超過55CM(22英寸)、40CM(16英寸)、20CM(8英寸),並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閉式行李架內。


  • 隨身物品

    除上述非托運行李規定外,每位旅客還可以免費攜帶1件可以放置在旅客前排座椅下方的隨身物品,如手提包、公文包、手提電腦包、相機包或其他類似尺寸或更小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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