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航國內票價使用條件

——適用于2024年09月02日(含)以後銷售的國內客票

2024-09-02

***適用規定***

一.適用範圍

1.本規則適用于使用山航國內運輸客票填開、顯示山航航班代號、由山航承運的國內航空運輸;使用山航國內運輸客票填開、顯示山航航班代號、但由其他航空公司承運的國內航空運輸;與山航簽有子艙位銷售協議或聯運協議、使用其它航空公司國內客票填開的山航承運的國內航空運輸。

2.本規則所列變更和退票手續費收費標準(新標準)適用于2024年09月02日(含)以後銷售的國內客票。

3.2024年09月02日(不含)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在2024年09月02日(含)以後進行變更且換開客票的,再次變更時適用本規則所列變更手續費收費標準(新標準)。

4.2024年09月02日(不含)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在2024年09月02日(含)以後申請退票,適用2024年09月02日(不含)以前的退票手續費收費標準(舊標準)。

5.具體退票和變更規則詳見下述"散客退票規定"和"散客變更規定"。

 

二.一般規定

1.銷售單位應嚴格遵守價格與艙位對應的原則,不得以低價格銷售高艙位。

2.國內客票實行明碼標價,銷售時一律填開實付票價,尾數四舍五入,票價金額以人民幣十元為單位,具體價格以銷售系統自動計算結果為準。

3.來回程,聯程航班子艙位可組合使用,使用條件按照具體航段對應的艙位執行。

4.凡符合運價條件的,優先按照運價條件執行。未規定的,按照<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運輸總條件>執行。

5.銷售單位在銷售國內客票時,必須事先向旅客說明運價使用條件,避免發生投訴。

6.本規則中的"航班起飛時間"是指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航班起飛時間前7天"為7×24小時,即168小時。 "航班起飛時間前7天"和"航班起飛時間前4小時"均精確到分鐘。例如,計劃于2024年09月02日12:10起飛的航班,其"航班起飛時間前7天"對應的時間節點是︰2024年09月02日12:10; "航班起飛時間前4小時"對應的時間節點是:2024年09月02日8:10。

7.變更和退票手續費以及票價差額均按對應航段票面價格計算。變更和退票手續費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尾數四舍五入至個位。

8.客票上的NOSHOW或OFLK標識,仍可作為判斷航班起飛前和起飛後的依據。 

9.特殊產品及特殊運價的退改簽規則按具體產品規定執行。

 

***乘機者***

兒童、嬰兒、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優惠票價和變更,退票規定

1.嬰兒按成人適用普通票價(J/G/Y艙全價)的10%計收,允許自願變更承運人(簽轉),辦理自願變更及自願退票時,免收手續費。

2.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按成人適用普通票價(J/G/Y艙全價)的50%計收,也允許購買五折以外其他票價。票價類別為JCH50/GCH50/YCH50的兒童五折優惠票價,有成人陪伴兒童客票允許自願變更承運人(簽轉);無成人陪伴兒童客票不允許自願變更承運人(簽轉);如旅客申請自願變更承運人(簽轉),可按自願退票辦理;辦理自願變更時免收手續費, 辦理自願退票時其規定與相同艙位成人退票規定一致。

3.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憑有效身份證件,按成人適用普通票價(J/G/Y艙全價)的50%計收,票價類別為JGM/GGM/YGM/FJC/JJC/GJC/YJC的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五折優惠票價,允許自願變更承運人(簽轉),辦理自願變更及自願退票時,免收手續費。

4.購買上述優惠政策以外其它票價種類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客票,須按照其它票價種類的退改手續費標準執行。

5.除變更和退票手續費外,其它變更和退票規定按下述"散客退票規定","散客變更規定"執行。

 

***預訂規定***

定座和出票 

1.購買50%普通票價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客票,定座艙位為J/G/Y艙;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允許購買五折(不含)以下客票,定座艙位和票價類別以銷售系統顯示為準。

2.購買10%普通票價的嬰兒客票,艙位服務等級與定座艙位需與同行成人一致。如:成人票為經濟艙Y艙,嬰兒票也必須為經濟艙Y艙。

3.購買50%普通票價的有成人陪伴兒童客票,艙位服務等級需與同行成人服務等級一致。如:成人票為經濟艙M艙,兒童票可預定經濟艙Y艙但不能預定公務艙座位。

4.出票時限:以定座記錄中顯示的信息為準。

5.不定期客票(OPEN客票):不允許,必須定妥座位才能出票。

6.J\G\Y艙全價客票、使用J\G\Y艙的兒童、嬰兒、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五折優惠票價客票及使用J\G\Y艙的政府采購票價客票"簽注"欄填入"Q/改退收費"限制條件,其它非全價客票"簽注"欄填入"Q/不得簽轉/改退收費"限制條件。

 

***團隊規定***

團隊票價及變更,退票規定

一.團隊價格和退改收費標準請咨詢山航當地銷售機構。

二.團隊旅客自願變更:按團隊旅客自願退票辦理。

三.團體旅客自願退票規則:

1.T/L/P/N/K艙團隊客票,只退燃油附加和機場稅。

2.除T/L/P/N/K艙以外其他艙位,團隊(全部及部分)旅客退票手續費計算標準按以下規定處理。取消定座的時間,以客票上的航班起飛時間為準。

航班起飛5天(120小時,含)前取消定座,收取30%的退票手續費;

航班起飛5天(120小時)內,1天(24小時,含)前取消定座,收取50%的退票手續費;

航班起飛1天(24小時)內,起飛(含)前取消定座,收取100%的退票手續費;

航班起飛後取消定座,收取100%的退票手續費。

3.持單程客票團體旅客退票規則

按照取消定座時間和對應的票面價格,收取退票手續費。

4.持聯程\來回程客票團體旅客退票規則  

4.1客票全部未使用:

非一體價:按照每一航段取消定座時間和對應的票面價格,分別收取退票手續費。

一體價:按照首航段取消定座時間和全航程票面價收取退票手續費。

4.2客票部分已使用:

非一體價:按照每一航段取消定座時間和對應的票面價格,分別收取退票手續費。

一體價:全程票面價扣除已使用航段單程Y艙公布票價,如有余額,按照未使用首航段取消定座時間和余額收取退票手續費。如無余額,則只退燃油附加費和機場稅。

5.國內航線團隊旅客自願退票時,如與國內運價使用條件發生沖突,以本通知的內容為準。 

6.團隊旅客非自願變更和非自願退票︰免收手續費。

 

***退票規定***

散客退票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退票手續費按對應航段的票面價格計算,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尾數四舍五入至個位。

2.按未使用航段的取消定座時間距離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收取適用時間段的退票手續費。

3.客票部分使用退票規則︰客票部分使用後退票,扣除已使用航段票面價格,按未使用航段的取消定座時間距離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收取適用時間段的退票手續費,余額退還旅客。 

4.換開客票退票規則︰換開客票在2024年09月02日(含)以後申請退票,按換開客票的取消定座時間和原始客票的價格,艙位及收費標準收取退票手續費, 如有補收的票價差額,則差額全部退還,已收取的變更手續費不退。即:按照換開客票未使用航段的取消定座時間距離換開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選擇適用的時間段,按照原始客票(即第一張客票)對應航段和艙位的退票手續費標準和票面價格計算退票手續費;全部退還換開客票時補收的未使用航段的票價差額;已收取的變更手續費不退。

5.客票上的NOSHOW或OFLK標識,仍可作為判斷航班起飛前和起飛後的依據。 

6.特殊產品及特殊運價的退改簽規則按具體產品規定執行。

7.旅客在<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運輸總條件>規定時間內辦理退票時,未使用的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一並退還。

 

二.來回程一體運價的退票規則

來回程一體運價(是指從一地出發前往另一地又返回到原始發地的旅程且來回程票價低于單程票價的兩倍)客票部分使用後申請退票,扣除票面價格的1/2來回程一體運價,余額按相應定座艙位代碼的退票規則辦理。


三.自願簽轉到其他航空承運人的客票如申請退票,按照簽轉前山航航班的退票規則收取退票手續費,如收取過票價差額,則差額全部退還,已收取的變更手續費不退。

 

四.自願退票手續費收費標準

 

自願退票手續費收費標準(按對應航段的票面價格百分比收取)

艙位等級代碼

航班起飛前7天之前

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48小時(含)

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4小時(含)

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

J

免費

5%

5%

10%

C/D/R/Z

5%

10%

15%

20%

G

免費

5%

10%

15%

E

10%

15%

25%

30%

Y

免費

5%

10%

15%

B/M/U

10%

15%

25%

30%

H/Q/V

10%

20%

35%

45%

W/S

20%

30%

65%

70%

T/L/P/N/K

20%

40%

70%

75%

 

1.使用J公務艙普通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客票有效期內免收退票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5%的退票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0%的退票手續費。

 

2.使用G高級經濟艙普通票價,Y經濟艙普通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客票有效期內免收退票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5%的退票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0%的退票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5%的退票手續費。

 

 

3.使用C/D/Z/R公務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收取實際票面價格5%的退票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0%的退票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5%的退票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收取實際票面價格20%的退票手續費。

 

4.使用B/M/U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0%的退票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5%的退票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25%的退票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收取實際票面價格30%的退票手續費。

 

5.使用H/Q/V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0%的退票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20%的退票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35%的退票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收取實際票面價格45%的退票手續費。

 

6.使用W/S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收取實際票面價格20%的退票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30%的退票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65%的退票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收取實際票面價格70%的退票手續費。

 

7.使用E高級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0%的退票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15%的退票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25%的退票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至航班起飛後︰收取實際票面價格30%的退票手續費。

 

8.使用T/L/P/N/K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收取實際票面價格20%的退票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40%的退票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收取實際票面價格70%的退票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至航班起飛後︰收取實際票面價格75%的退票手續費。

 

五.非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變更規定***

散客變更規定

一.一般規定

1.變更是指變更航班時刻、變更航班日期、變更艙位等級、變更承運人等情形

2.自願變更需重新計算票價,票價差額按對應航段的票面價格計算;如有票價差額,任何時候均需補收。

3. 按未使用航段的取消定座時間距離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收取適用時間段的變更手續費。

4.客票變更時,如先取消座位變為OPEN客票,之後再重新訂妥座位的,也需重新計算票價,如有票價差額需補收,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

 

二.自願變更航班和/或日期

需重新計算票價,如有票價差額需補收,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

 

三、自願變更艙位等級

1.降低艙位(包括同一服務等級中子艙位從高艙位改低艙位及不同服務等級中降低艙位等級),按自願退票辦理,重購新票。 如:Y改至W,M1改至V,E改至Y,J改至Y,C改至V1等。

高級經濟艙G艙改至經濟艙Y艙可按自願變更辦理︰

1)客票航班和日期均未變更,且新票價高于或等于原票價,則只收取艙位票價差額,免收變更手續費;如新票價低于原票價,差額不退(新客票手工填寫原票價),免收變更手續費,或按自願退票處理。

2)客票航班和/或日期變更,需重新計算票價,如有票價差額需補收,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

2.提高艙位(包括同一服務等級中子艙位從低艙位改高艙位及不同服務等級中提高艙位等級)︰

1)客票航班和日期均未變更,提高艙位服務等級時若新票價高于或等于原票價,則只收取艙位票價差額,免收變更手續費。如S改至G,M1改至R等。同一服務等級中子艙位從低艙位改高艙位,需重新計算票價,如有票價差額需補收,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如S改至V,Q1改至M1,H1改至Y等。

2)客票航班和/或日期變更,需重新計算票價,如有票價差額需補收,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如U1改至Y,B改至C,R改至J等。

3)提高艙位後再變更按新艙位的變更手續費標準執行。

4)若提高艙位時新票價低于原票價,按自願退票辦理,重購新票。

3.相同子艙位變更(如M改M,M1改M1,M1改M,C改C等),需重新計算票價,如有票價差額需補收,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如新票價低于原票價,差額不退(新客票手工填寫原票價),只收取變更手續費,或按自願退票處理。

 

四.自願變更承運人(簽轉)

1.公務艙(J),高級經濟艙(G)和經濟艙(Y)普通票價及使用J\G\Y艙的政府采購票價,允許自願簽轉,如變更後新承運人適用票價高于山航票價,需補齊票價差額後進行變更,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如變更後新承運人適用票價低于山航票價,可按自願退票辦理。如按照自願變更辦理,差額不退,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

2.使用C\D\Z\R公務艙折扣票價及經濟艙其他折扣票價的客票,不允許自願簽轉;如旅客申請自願簽轉,可按自願退票辦理。如按照變更辦理,須補齊折扣票價與山航公務艙\經濟艙普通票價的差額後進行變更,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

3.自願簽轉時,如簽轉後新承運人適用票價高于山航票價,需補收票價差額,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

 

五.自願變更航程  按自願退票辦理。

 

六.來回程一體運價的變更規則

來回程一體運價(是指從一地出發前往另一地又返回到原始發地的旅程且來回程票價低于單程票價的兩倍)客票部分使用後要求變更,按1/2來回程一體運價計算變更手續費;如果變更後艙位有來回程一體運價,則票價差額為1/2來回程一體運價的差額;如果變更後艙位沒有來回程一體運價,則票價差額為變更後艙位單程運價與變更前1/2來回程一體運價之間的差額。

 

七.自願變更手續費收費標準

 

自願變更手續費收費標準(按對應航段的票面價格百分比收取)

艙位等級代碼

航班起飛前7天之前

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48小時(含)

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4小時(含)

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

J

免費

免費

5%

5%

C/D/R/Z

5%

10%

10%

15%

G

免費

5%

5%

10%

E

5%

10%

15%

20%

Y

免費

5%

5%

10%

B/M/U

5%

10%

15%

20%

H/Q/V

5%

15%

25%

35%

W/S

10%

20%

45%

55%

T/L/P/N/K

10%

30%

50%

60%

 

1.使用J公務艙普通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48小時(含)之前:客票有效期內免收變更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每次變更收取5%的變更手續費。

 

2.使用G高級經濟艙普通票價,Y經濟艙普通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客票有效期內免收變更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5%的變更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每次變更收取10%的變更手續費。

 

3.使用C/D/Z/R公務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每次變更收取5%的變更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10%的變更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每次變更收取15%的變更手續費。

 

4.使用B/M/U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每次變更收取5%的變更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10%的變更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15%的變更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每次變更收取20%的變更手續費。

 

5.使用H/Q/V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每次變更收取5%的變更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15%的變更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25%的變更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每次變更收取35%的變更手續費。

 

6.使用W/S/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每次變更收取10%的變更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20%的變更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45%的變更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後:每次變更收取55%的變更手續費。

 

7.使用E高級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每次變更收取5%的變更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10%的變更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15%的變更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至航班起飛後︰每次變更收取20%的變更手續費。

 

8.使用T/L/P/N/K經濟艙折扣票價的客票。

1)航班起飛7天(含)之前︰每次變更收取10%的變更手續費;

2)航班起飛前7天(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30%的變更手續費;

3)航班起飛前48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前4小時(含)︰每次變更收取50%的變更手續費;

4)航班起飛前4小時至航班起飛後︰每次變更收取60%的變更手續費。

 

八.非自願變更:免收變更手續費。由于非山航原因,變更承運人時,票價差額及其他政府稅費、燃油附加(費)由旅客承擔。

 


歷史修訂文檔︰

《山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票價使用條件》適用于航班日期為2024年09月02日——銷售日期為2024年09月02日的客票

《山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票價使用條件》適用于銷售日期為2024年09月02日——航班日期為2024年09月02日的客票

《山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票價使用條件》適用于2024年09月02日——2024年09月02日銷售的客票

《山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票價使用條件》適用于2024年09月02日——2024年09月02日銷售的客票

《山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票價使用條件》適用于2024年09月02日——2024年09月02日銷售的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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